侵犯“张家界莓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查处!
时间: 2024-01-09 00:27:58 | 作者: 开云在线登录新版
)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陵源区某超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摆放有标注“张家界莓茶”无生产厂商的散装罐装、袋装莓茶,当事人没办法提供散装“张家界莓茶”购进票据和“张家界莓茶”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使用的相关材料。
经查,散装罐装、袋装莓茶是当事人家里加工制作的,商定价格为100元/斤,没提供购买票据,标注有“张家界莓茶”的包装盒、包装袋是当事人分别以5元/个、2元/个,通过网上购买无票据,里面的莓茶是当事人自行装袋的,无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商,但标注有装袋日期。另查明,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的莓茶约10公斤,黄色圆筒包装罐一共装了20罐,每罐3两,销售价格为168元一提,一提两罐,每罐84元,未销售。蓝色圆筒包装罐一共装了5罐,每罐3两,销售价格为168元一提,一提两罐,每罐84元,已销售4罐。蓝色袋装包装袋装了5袋,每袋5两,每袋98元,黄色袋装包装袋装了4袋,销售价格为98元。
当事人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武陵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黄色圆筒罐装莓茶20罐,蓝色圆筒罐装莓茶5罐,蓝色袋装莓茶5袋,黄色袋装莓茶4袋;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96元;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张家界莓茶”是湖南省张家界市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申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本案中当事人在自制的散装茶叶上使用“张家界莓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消费的人具有较大的误导性,破坏了市场之间的竞争秩序。通过该案的查处,有利于规范张家界莓茶行业内经营者合法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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