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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对贵港市储备粮管理公司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

时间: 2026-01-22 03:21:49 |   作者: 包装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对你单位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做了检查。现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经检查,市储备粮管理公司近两年(2022年及2023年)均未对另外的应收款—市粮局南山土地费、市军粮供应站、市粮油贸易公司、李积坤、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对账。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务管理办法》(贵港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制订)第三章流动资产第三点应收及预付账款、另外的应收款管理“各项债权、债务要每月要认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收回的账款必须及时缴存银行”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贵港市储备粮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应收款项定时进行对账。

  1.2023年12月31日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在建工程---主体工程”余额为47,357,574.23元,该工程已于2020年7月19日通过竣工验收,且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该工程完工结算送审造价57,539,697.34元(签约合同价42,788,370.11元),该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2.2023年12月31日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在建工程---围墙”余额为3,750,874.11元,该工程已于2020年7月19日通过竣工验收,且已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该在建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

  以上1、2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依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项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结转。

  贵港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7月16日完成竣工验收,截止检查工作结束日,该项目尚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以上行为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第三十三条“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依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依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1.2023年7月57#记账凭证反映,19号仓损耗20320公斤*2.78元/公斤,共计56489.60元,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储备粮油,该损耗属于正常定额损耗。

  2.2023年8月52#记账凭证反映,19号仓损耗15870公斤*2.78元/公斤,共计44118.60元,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储备粮油,该损耗属于正常定额损耗。

  以上1、2行为不符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国粮财〔2021〕281号)第一条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五)关于粮食损耗、损失的溢余“……粮食损耗包括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等,损耗量的确定以实际出入库检斤数量为准,粮食损耗以每个独立货位(仓、囤)出清时计算确认。损耗分为定额损耗和非定额损耗,发生的定额损耗计入‘销售费用---粮油损耗’;非定额损耗,应查清原因,按相关规定处理”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国粮财〔2021〕281号)的规定核算正常的粮食存储损耗。

  1.2023年8月53#记账凭证反映,收购6仓稻谷88099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2713449.2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264297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70479.20元。

  2.2023年9月12#记账凭证反映,收购6仓早籼稻42276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1302100.8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126828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33820.80元。

  3.2023年9月13#记账凭证反映,收购20仓早籼稻153221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4719206.8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459663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122576.80元。

  4.2023年9月51#记账凭证反映,收购11仓早籼稻56276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1733300.8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168828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45020.80元。

  5.2023年10月42#记账凭证反映,收购11仓早籼稻75775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2333870.0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227325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60620.00元。

  6.2023年10月43#记账凭证反映,收购7仓早籼稻131079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4037233.2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393237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104863.20元。

  7.2023年10月44#记账凭证反映,收购8仓早籼稻130063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4005940.4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390189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104050.40元。

  8.2023年10月45#记账凭证反映,收购3仓早籼稻86902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2676581.6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2607060.0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69521.60元。

  9.2023年12月57#记账凭证反映,收购4仓早籼稻1038040公斤*3.08元/公斤,借记储备粮油—待核定3238684.80元,贷记应该支付的账款3155641.60元,贷记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83043.20元。

  1-9所列的“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均为公司按80元/吨,列入储备粮油收购成本,1-9合计693996.00元。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该支付款—收购费用”科目贷方余额为3694920.80元。

  以上1-9行为不符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国粮财〔2021〕281号)第一条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一)关于粮油库存成本的核算“外购粮油存货成本具体包括:购买价款,以及达到入库储存状态前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烘晒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和实际发生的合理损耗以及按规定可以计入粮油成本的税金及另外的费用。……企业实际成本支出与政府部门核定成本之间的差额通过‘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收入’和‘储备粮油结算价差支出’科目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国粮财〔2021〕281号)的规定核算储备粮油的采购业务。

  1.你公司2023年6月30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56621银行对账单余额为5836.99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56621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为1853.16元。

  2.你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56621银行对账单余额为7416.61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56621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为1853.16元。

  以上1、2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理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联的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联的资料相互核对。

  贵港市粮食储备库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8月经贵港市财政局委托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投资预算评审,评审造价为43,038,319.23元,2017年10月11日贵港市储备粮管理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建设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42,788,370.11元,工程于2020年7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送审造价为57,539,697.34元。竣工造价超出合同价30%,属增加工程投资,公司未能提供履行报批的相关资料。

  以上行为不符合《贵港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贵政办发〔2016〕32号)第三十二条“经审计发现整个项目累计增加的工程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最终达到合同价15%及以上的或要重新调整、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需要开展专项督查。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监察机关负责专项督查与定责,并出具督查报告,投资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正式办理竣工结算”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贵港市本级政府大额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贵政办发〔2016〕32号)的规定,对超出预算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结算。

  2023年1月58#记账凭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12408.58元,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折旧,该凭证未见附任何附件。

  以上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记账凭证的基础要求是:……(四)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在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

  1.2023年1月61#记账凭证,计提管理人员工资59400.00元,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员薪酬,该凭证附件为自制原始凭证,但该自制的原始凭证没有列明凭证名称、没有填制日期、没有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2023年1月65#记账凭证,计提经营人员加班费4341.00元,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职员薪酬,该凭证附件为自制原始凭证,但该自制的原始凭证没有列明凭证名称、没有填制日期、没有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1、2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基础要求是:……(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制作原始凭证。

  1.2023年12月25#记账凭证,收到2024年1-6月房租收入48000.00元,该记账凭证为收款记账凭证,未见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2023年12月26#记账凭证,支付2023年职工体检费用23860.73元,该记账凭证为付款记账凭证,未见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1、2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记账凭证的基础要求是:(一)记账凭证的内容一定要具有: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记账凭证。

  2023年12月份第2本(共4本)记账凭证,装订人未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专员要谨慎保管会计凭证……(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装订记账凭证。

  2023年贵港市储备粮管理公司总分类账、明细账没有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

  以上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有: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启用会计账簿。

  以上行为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你单位应立即整改,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启用订本式账簿。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或贵港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函告我局(会计和监督科)。